作者:不动产公告 来源:确权登记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0日 浏览:48
不动产权继承公告
(2023)07号
吴晓文(身份证:3604******0021)申请对坐落于河南省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郾城区银山路(房产证:豫(2017)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不动产权第0012577号)的不动产权继承登记,本登记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继承证明材料,经初步查验、询问,确认原权利人沈既兰名下的上述不动产由吴晓文继承。吴刚(身份证:1201******1938)、吴晓燕(身份证:3604******0022)放弃上述不动产权继承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上述不动产权利拟登记给吴晓文,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机构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