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测管科 来源:测管科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2日 浏览:2363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建立测绘工作投诉机制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测绘服务水平和质量,推进投诉处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确保测绘工作的合法、规范、廉洁、高效,现就建立测绘投诉机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测绘成果如实反馈建设状况,按要求测量各项规划指标,为职能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便利可靠的技术支撑。建立健全测绘工作投诉机制,充分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测绘工作规范、廉洁、高效开展。
二、可投诉内容
(一)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
如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
(二)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
工作人员存在怠政懒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腐败等问题。
(三)工作不规范问题
未依规办事,工作流程不规范,测绘结果存在错误不予更正,超时办结业务等问题。
(四)工作建议和意见
包括对人员管理、服务态度、业务办理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五)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投诉请求
反映测绘机构的有关情况,或提出相关投诉请求的。
三、投诉渠道
1.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工作不规范问题和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可拨打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政府服务热线12345,或直接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395-3101979)投诉,也可登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下载《受理违法测绘行为投诉举报登记表》并发送至lhzrzycgk@163.com投诉。
2.反映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可拨打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投诉,也可向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395-3185990)投诉。
3.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投诉请求的,可向市信访局(电话:0395-3163032)、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电话:0395-3101979)进行投诉。
四、投诉内容办理
投诉内容属本部门办理的,承办机构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办理,并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向相关部门投诉的,相应机构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情况;不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投诉人相应投诉渠道。
附件:受理违法测绘行为投诉举报登记表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