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息中心审核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6日 浏览:2419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等文件精神,我市拟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鉴于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届意见,根据《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决定举行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司法局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听证事项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调整。
三、听证会时间
2021年11月16日9:00分。
四、听证会地点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会议室。
五、听证会代表名额
听证会代表由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人员。听证会代表名额限定在20人以内,由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乡镇人民政府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相关单位代表及相关领域专家组成。
六、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常住公民;
2.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功能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
3.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七、报名方法
凡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公告公布之日起,均可向均可通过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格并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将填好的报名表格、证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lhsxfk@163.com,电话:0395-3101036,报名日期为2021年11月6日至2021年11月11日。报名结束后,听证机构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书。
报名表请在“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www.niyoua.com/
八、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按时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以备核验;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特此公告。
联系人:胡传杰 电话:13903953013
2021年11月6日
附件1: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调整标准
附件2: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建设征收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听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