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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纪检干部中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9日        浏览:1653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根据省纪委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关于印发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国土资纪〔2017〕4号)和市纪委《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的指导意见》(漯纪〔2017〕2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市委、市纪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适应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新要求,以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为先导,以忠诚干净担当为标准,教育引导全市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以铁一般的信仰爱党护党、铁一般的信念开拓进取、铁一般的纪律正己范人、铁一般的担当履职尽责,努力开创全市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深化六项重大攻坚、持续推进一区两城一中心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二、目标任务

        把“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抓住“讲忠诚”这一根本,把住“守纪律”这一底线,盯住“做标杆”这一目标,严守“五个不准”(不准有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行;不准越权插手案件处理、干部人事和微观经济活动;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和干扰办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不准打着纪委的旗号耍个人的威风,搞特权、办私事),做到“四个必须”(党的忠诚卫士必须对党绝对忠诚、执纪者必须带头学纪明纪、监督者必须在监督下履职、“打铁人”必须严守铁的纪律),争做“五‘个标杆”(信念坚定,做践行“四个意识”、自觉维护核心和党中央权威的标杆;牢记宗旨,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风优良的标杆;敢于担当,做忠于职守、真抓实干的标杆;刻苦学习,做精通业务、奋发进取的标杆;情操高尚,做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家风优良的标杆),为全市系统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三、工作重点

        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是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经受信任考验、加强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是回应社会关切、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的具体行动。要重点解决好以下问题:

        (一)在讲忠诚方面。重点解决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党性原则不够坚强、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够高、党性锻炼不够自觉等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到位,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面对错误认识、言论、倾向辨识不清、不敢斗争、不会斗争等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对中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观点、新要求学习不深入、不透彻,政绩观错位、履职缺位越位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二)在守纪律方面。重点解决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不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不能正确处理组织与个人的关系,搞团团伙伙、亲亲疏疏等突出问题;重点解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抵制“四风”不坚决,社交圈不干净、不净化等突出问题;重点解决无视审查纪律和保密纪律,跑风漏气,打探消息,私存线索、以案谋私、执纪违纪等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对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乏力,抹不开面子、“下不了手”,失之于宽松软等突出问题。

        (三)在做标杆方面。重点解决少数纪检监察干部遇到矛盾绕着走,发现问题不发声,监督不求实、执纪不敢严、问责不碰硬等突出问题;重点解决作风浮漂、工作搞花架子,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欺上瞒下甚至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重点解决纪检监察干部身份意识不强烈,自我要求上一般化、过得去、标准低等突出问题。

        四、方式方法

        (一)掀起学习热潮。围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的主题,在“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确定学习内容: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监督执纪问责的政策规定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以个人自学为主,与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相结合,并通过专题辅导、微信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活动,深化学习效果。每位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实际和学习感受撰写心得体会,共同提高。

        (二)深刻查摆问题。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广泛征求各单位对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普遍开展谈心谈话,领导干部和其他干部之间开展经常性思想交流,深入查找问题。每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对照活动主题,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审视、自我剖析,重点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和自身在廉政风险防范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真正把问题查清找准,把整改措施定细做实,形成个人查摆问题及整改措施报告。全市系统全体纪检干部围绕3个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条对照检查,分门别类列出问题清单(见附件),5月5前经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市局纪检监察室。对自查不认真、不深入、敷衍应付、做表面文章的,市局纪检组将退回清单,并责成重新自查上报。

        (三)广泛讨论交流。将“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的要求纳入年度组织生活会内容。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人人参与,不留死角。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开展大讨论,纪检组长、纪检委员要带头参加讨论交流,掀起学习讨论共同提高的新高潮。

        (四)用好活动载体。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不拘一格、形式多样、重在实效的学习、查摆、整改活动。围绕讲忠诚,组织开展“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党章意识、宗旨意识;围绕守纪律,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打铁还需自身硬》,用好《典型案例通报》,并联系本地本单位发生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围绕做标杆,组织业务知识测试,学习纪检监察系统的先进模范人物事迹,培树一批先进典型,用身边人引领身边人。

        (五)全面做好整改。整改工作既要立行立改,又要集中整改;既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又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重点加强制度建设,注重探索内控机制,防控廉政风险,不断完善自我监督机制。整改方案做到“六个明确”,即整改内容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时限明确、具体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明确、保障措施明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对活动开展要高度重视,列入日程,常抓不懈,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坚持具体抓、抓具体,经常抓、抓经常,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党支部和负责人要充分发挥作用,确保全员覆盖。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加强对活动的谋划、协调、指导、督促。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不断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强化舆论引导,运用单位门户网站、微信交流平台、手机短信等,全面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注重交流经验,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同时,要将本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和典型做法及时上报市局纪检组。

        (三)搞好督促检查。市局纪检组将适时派出督导组,及时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重点检查活动方案的落实以及查摆问题是否精准、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工作效果是否明显,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进行通报,并作为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2017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年度“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要进行阶段性总结,结合述职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同志作风纪律专项整顿自查问题清单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