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6日 浏览:1618
关于开展工作纪律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局,市局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推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作风纪律的进一步好转,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工作纪律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2018年3月16日至2018年4月15日 二、检查内容 (一)无故旷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凡休假的以人事科报备为准,请假及公务外出一天以上的以办公室报备为准,请假半天或临时外出的以所在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手续为准,无以上手续的视为无故旷工。) (二)工作时间玩游戏、炒股、网上购物,看电影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工作日午间饮酒。 (四)会议会风。 三、检查组成员 监督检查工作由市局纪检组负责,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配合。 四、检查方式 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督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实地检查与受理投诉相结合,不定期、不定时对市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分局进行检查,县局以督导为主。 五、责任追究 对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分包)领导的主体责任。 (一)对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发现一次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发现二次由市局纪检组通知人事科不能将该同志当月平时考核确定为好、良好等次;对发现劳务派遣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由市局纪检组建议用人单位在派遣合同期满后解除合同。 (二)各科室、各单位有1人次违反工作纪律的,由分管(分包)领导对科室长、局属单位负责人、分局局长进行警示约谈;有2人次违反工作纪律的,由市局纪检组对科室长、局属单位负责人、分局局长进行警示约谈;有3人次违反工作纪律的,由市局纪检组通知人事科不能将科室长、局属单位负责人、分局局长当月平时考核确定为好、良好等次。 (三)对督导检查发现县局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在全系统通报批评,责令县局对当事人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市局纪检组。 (四)市局班子成员分管(分包)范围内有2个科室或单位出现违反工作纪律情况的,由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对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分管(分包)范围内有3个科室或单位出现违反工作纪律情况的,由市局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警示约谈。 受理邮箱:lhgtjjcs@163.com 2018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