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已拆除的49座粘土砖瓦窑厂死灰复燃或出现新建的情况发生,舞阳局采取四项措施严防黏土砖瓦窑厂反弹。
一是该县在各乡镇设立了粘土砖瓦窑厂信息员,村主任为本行政村的粘土砖瓦窑厂监管信息员,原窑厂较多的乡镇,每个村设2名信息员,其他乡镇每个村设1名信息员,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是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砖瓦窑厂巡查网络,对全县粘土砖瓦窑厂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建立巡查台账,每次巡查的时间、路线、参加巡查人员、发现违法的基本情况、制止和处理情况都做出详细记录。
三是设立粘土砖瓦窑厂管理举报奖惩制度。凡举报建设新的粘土砖瓦窑厂现象,经查证无误后,给予举报人每次1000元奖励;凡举报私自取土制坯、贩卖粘土坯的现象,经核实无误后,奖励举报人500元。
四是出台粘土砖瓦窑厂复垦工作实施方案,制订推进台帐,对在规定时间内复垦的乡镇给予奖励。
由于措施得力,目前舞阳县没有发生一座粘土砖瓦窑厂反弹现象,被拆除的窑厂已复垦15座,新增加耕地600余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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