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
公 告
漯政土〔2015〕1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2015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2015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8月14日以豫政土〔2015〕938号文件批复,其批准用途为商业、科教和交通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本批次被征收土地位于源汇区阴阳赵镇大楼魏村、大吴庄村、顿庄村、古城村、井李村、杨庄村。征收源汇区阴阳赵镇大楼魏村土地17.3248公顷、大吴庄村土地1.6585公顷、顿庄村土地0.7868公顷、古城村土地4.0481公顷、井李村土地3.8374公顷、杨庄村土地0.2664公顷,总面积29.7804公顷(其中耕地27.0476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按《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人民政府关于调整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据实计算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按一季产值进行补偿。
(三)社会保障费用:按豫劳社办〔2008〕72号文件执行,计7.92万元/公顷。
四、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被征地村(组)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住房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五、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登记期限: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17日
登记地点: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国土资源局源汇分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补偿登记的,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利,其登记内容以当地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代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2015年9月6日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国土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漯国土资告〔2015〕13号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2015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8月14日以豫政土〔2015〕938号文件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及地类
本批次被征收土地位于源汇区阴阳赵镇大楼魏村、大吴庄村、顿庄村、古城村、井李村、杨庄村。征收源汇区阴阳赵镇大楼魏村15.1927公顷、其它农用地0.6319公顷,大吴庄村耕地3.4822公顷、其它农用地0.0347公顷,顿庄村耕地0.6516公顷、建设用地0.1352公顷,古城村耕地3.9567公顷、其它农用地0.0647公顷、建设用地0.0267公顷,井李村耕地3.501公顷、其它农用地0.1036公顷、建设用地0.2328公顷,杨庄村耕地0.2634公顷、其它农用地0.0030公顷,总面积29.7804公顷(其中耕地27.0476公顷)。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标准进行补偿。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按照《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人民政府关于调整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据实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为1.8万元/公顷。
应补偿的征地补偿安置费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数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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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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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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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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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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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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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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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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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楼魏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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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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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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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5.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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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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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吴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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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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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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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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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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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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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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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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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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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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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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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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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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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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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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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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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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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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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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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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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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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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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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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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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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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保障费用:根据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定标准执行,7.92万元/公顷。
三、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本批次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801人,需安置劳动力人口463人。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住房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对丧失劳动能力和人均耕地0.5亩以下的农业人口,以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对人均耕地0.5亩以上的,采取货币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涉及拆迁住宅的,由当地政府统一开发建设安置房,对拆迁户给予住房安置。
四、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应以村委会为单位,采用书面形式于本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395—3101771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本补偿标准有争议的,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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