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国土资〔2010〕1号
各县局,市局各分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为做好2010年土地供应工作,保证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加快我市批而未用土地的供应力度,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在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中加快处理批而未用土地等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9〕44号)、《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6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批而未征和批而未供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09〕92号)精神,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各县局、分局和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城投公司等单位的土地供应实行与2010年度分配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指标相挂钩方式进行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望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于2010年1月18日前把2010年度第一季度土地供应计划按具体位置、面积(分新增、存量)、用途和供地方式提供给市局用地利用科,以保证2010年度供地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单位批而未供及2009年度已报省政府报批面积分别为:
(一)源汇区3475.3545亩(231.6903公顷);
(二)郾城区1349.8575亩(89.9905公顷);
(三)召陵区3486.6195亩(232.2413公顷);
(四)经济开发区2757.1695亩(183.8113公顷);
(五)市土地储备中心3809.9025亩(253.9935公顷);
(六)市城市投资公司2590.8225亩(172.7215公顷)。
三、临颍县、舞阳县做好本县批而未供和2009年度已报省政府报批土地的供地工作,用地批准后及时办理供地手续,确保存量建设用地和批而未供土地明显下降。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土地利用 通知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0年1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