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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市本级2011年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30日        浏览:1564

        漯政土〔201143 签发人:谢连章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市本级2011年土地供应计划的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城市总体规划》、《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充分发挥供给引导需求的宏观调控作用,强化管理,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计划有序、稳步、规范、有效实施。

        (二)编制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计划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1、从严控制总量。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优化供应结构,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2、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

          3、调整用地布局,大力发展工业,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4、严格土地供应方式。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划拨用地目录》控制划拨用地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对于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以及工业用地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

        二、计划指标

        (一)总量

        2011年土地供应总量在321公顷左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241公顷左右,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80公顷左右。

        (二)用途结构

        2011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31公顷;住宅用地108.6公顷,其中:经济适用住房用地9.9公顷,廉租房1.2公顷,商品住宅用地97.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0公顷;特殊用地1.5公顷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201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用途结构表(单位:公顷)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合计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用地

        商品住宅用地

        面积

        321.1

        16

        131

        108.6

        1.2

        9.9

        97.5

        44

        20

        0

        1.5

        比例

        100%

        5%

        41%

        34%

        0%

        3%

        30%

        14%

        6%

        0%

        0%

        (三)空间布局

        2011年郾城区经营性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15%,源汇区的经营性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26%,召陵区的经营性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48%,经济开发区的经营性用地供应量占全市供应总量约11%。

        三、土地供应导向

        (一)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形成符合漯河实际的住房用地供应体系。

        继续保持土地开发投资合理规模,增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能力。充分利用本市自然条件和历史文化优势,依托沙澧河沿河开发和双汇城市综合体建设,结合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加强全市房地产业统筹规划,引导房产业科学布局、集中开发、错位发展、突出特色。大力支持政策性住房用地需求,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确保各类政策性住房及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禁止容积率小于1的住宅用地供应。

        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增加经济适用房供应量,不断改善中低收入居民居住条件。逐步形成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

        (二)继续保障交通运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

        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城市功能,全方位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形成适度超前、持续发展、保障有力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保障高铁、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土地供应,构筑大公交网络系统。

        保障能源和资源设施、市政公用环卫设施、环境建设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城市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城市综合功能完善。

        保障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应急管理等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设施土地供应,提升城市综合服务水平。

        (三)优先保证漯河新区的用地供应,支持重点产业集聚区和重大项目的发展用地,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重点保障建设国家食品工业城的用地需求,积极推进食品、造纸工业、化工工业等支柱产业的土地供应,大力支持一名城、三基地、六园区的建设用地需求,推动漯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四)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土地供应进一步向新区倾斜。

        按照城乡统筹、产业协调、产城互动发展的要求,坚持构建复合型城市的理念,加快推进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东城产业集聚区、大学城、生态水域城等区域开发建设,重点保障漯河新区的用地供应。

        四、计划的执行

        (一)计划指标

        本着全市统筹、区域协调、分类指导、保障重点的原则,2011年全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供应计划指标65公顷,实行全市统筹安排;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和工矿仓储用地供应计划指标256公顷落实到地块和区。

        (二)年度计划实施

        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201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增加土地供应,稳定市场预期。土地供应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各区政府提出的土地供应计划安排建议方案,将年内拟供应的住宅、商服、工矿仓储地块向社会公布。确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计划地块的,各区政府应当于每季度末前,依据计划执行和土地供需情况等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计划修订方案,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地块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是将经营性用地供应指标分解到区,加大对土地供应节奏的调控。经营性用地年度供应指标根据空间布局导向、实施进度等情况分解到区,由区政府作为主体,按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时序,确保土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实施。

        三是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政府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市国土资源局要主动服务,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区政府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计划实施。区政府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地与市国土资源局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四是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建立计划执行奖惩机制。在计划执行过程中,鼓励存量土地供应,严格控制新增土地供应,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于存量土地使用多、年度计划执行好、耕地占补平衡完成较好的区,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时给予支持,对于不严格执行年度计划、存在违法用地的区,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时予以核减。

        五是加强土地供应市场的监测监管。市国土资源局要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和区政府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五、对省、市重大项目和紧急项目,可报市政府批准追加土地供应指标后另行公布。

        六、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面积

        321.1

        16

        131

        108.6

        1.2

        9.9

        97.5

        44

        20

        0

        1.5

        比例

        100%

        5%

        41%

        34%

        0%

        3%

        30%

        14%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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