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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漯国土资告〔2011〕14号
西气东输二线平舞漯支线(漯河末站)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4月27日以豫政土〔2011〕293号文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 被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及地类
西气东输二线平舞漯支线(漯河末站)项目建设被征收土地位于源汇区大刘镇周庄村,征收土地共0.6658公顷, 全部为一般耕地。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09〕87号)文件执行,每公顷补偿安置费标准为58.8万元。
2.青苗补偿费:征收地类为耕地的,按1200元/亩据实清点,计算补偿。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按照漯政[2009]85号文件据实补偿。
三、农业人员的安置途径
该项目建设征收源汇区大刘镇周庄村集体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7人。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
四、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应以村委会为单位,采取书面形式于本方案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交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0395—3101771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本补偿标准有争议的,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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