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国土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漯国土资告〔2013〕01号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2012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3年1 月17日以豫政土〔2013 〕47 号文件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及地类
本批次被征收土地位于召陵区。征收召陵区邓襄镇张庄村集体耕地3.4187公顷、其他农用地0.1258公顷;韩庄村集体耕地0.3093公顷;召陵镇出翠刘村耕地0.1631公顷、其他农用地0.0161公顷;齐庄村集体耕地1.5522公顷、其他农用地0.0.2626公顷;黄庄村集体耕地1.6061公顷;岗赵村集体耕地1.7783公顷、其他农用地0.1345公顷;李村村集体耕地3.0504公顷、其他农用地0.5841公顷;共计12.6919公顷(其中耕地11.5688公顷)。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09〕87号)进行补偿,具体数额如下:
|
|
|
|
单位:公顷、万元
|
被征地单位
|
征地面积
|
征地补偿标准
|
补偿数额
|
青苗费
|
备注
|
邓襄镇韩庄村
|
0.3093
|
76.8
|
23.7542
|
0.4640
|
|
邓襄镇张庄村
|
3.2352
|
76.8
|
248.4634
|
4.6641
|
|
召陵镇出翠刘村
|
0.1792
|
58.8
|
10.5370
|
0.2447
|
|
召陵镇岗赵村
|
1.9128
|
76.8
|
146.9030
|
2.6675
|
|
召陵镇黄庄村
|
1.6061
|
76.8
|
123.3485
|
2.4092
|
|
召陵镇李村村
|
3.6345
|
76.8
|
279.1296
|
4.5756
|
|
召陵镇齐庄村
|
1.8148
|
58.8
|
106.7102
|
2.3283
|
|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漯政[2009]85号文件据实补偿。
3、社保资金:根据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三、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本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274人,需安置劳动力人口173人。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对丧失劳动能力和人均耕地0.5亩以下的农业人口,以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对人均耕地0.5亩以上的,采取货币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
四、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应以村委会为单位,采用书面形式于本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395—3101771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本补偿标准有争议的,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二O一三 年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