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国土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漯国土资告〔2013〕20号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2013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3年11月12日以豫政土〔2013〕1203号文件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及地类
本批次被征收土地分别位于源汇区南环路以北、一O七国道两侧范围内部分土地。征收源汇区干河陈乡毛寨村集体建设用地19.343公顷,姬崔村集体建设用地0.7323公顷,丁湾村集体建设用地8.6598公顷,挂刀营村集体建设用地8.5401公顷,东吴庄村集体建设用地10.0079公顷,南关村集体建设用地8.1917公顷,三里桥村集体建设用地7.8498公顷,总面积63.3246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安置费、青苗补偿费 按照《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调整后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具体数额如下:
|
|
|
|
单位:公顷、万元
|
被征地单位
|
征地面积
|
征地补偿标准
|
补偿数额
|
青苗费
|
备注
|
东吴庄
|
10.0079
|
105
|
1050.8295
|
0
|
|
姬崔村
|
0.7323
|
105
|
76.8915
|
0
|
|
毛寨村
|
19.343
|
105
|
2031.0150
|
0
|
|
丁湾村
|
8.6598
|
105
|
909.2790
|
0
|
|
挂刀营村
|
8.5401
|
105
|
896.7105
|
0
|
|
南关村
|
8.1917
|
84
|
688.1028
|
0
|
|
三里桥村
|
7.8498
|
84
|
659.3832
|
0
|
|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漯政[2009]85号文件据实补偿。
3、社保资金:根据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定标准执行,13.2万元/公顷。
三、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本批次不涉及征收耕地,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以下安置途径: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住房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对丧失劳动能力和人均耕地0.5亩以下的农业人口,以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对人均耕地0.5亩以上的,采取货币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涉及拆迁房屋的给予住房安置。
四、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应以村委会为单位,采用书面形式于本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395—3101771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本补偿标准有争议的,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2013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