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国土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漯国土资告〔2015〕7号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2014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5月15日以豫政土〔2015〕676号文件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及地类
本批次被征收土地分别位于郾城区产业集聚区、漯西工业区及商桥镇靳庄村。征收郾城区城关镇王堂村耕地6.3005公顷、其它用地0.1700公顷;龙城镇小王庄村耕地0.0766公顷、其它用地0.1196公顷;孟庙镇八里村耕地5.6109公顷、其它用地0.0329公顷、建设用地0.0708公顷,五里岗村耕地6.6098公顷;裴城镇大张村耕地5.6705公顷、寨子村耕地7.6149公顷;商桥镇靳庄村耕地0.5478公顷,总面积32.8243公顷(其中耕地32.4310公顷)。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标准进行补偿。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按照《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人民政府关于调整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据实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为1.8万元/公顷。
应补偿的征地补偿安置费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数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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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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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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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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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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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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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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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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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王堂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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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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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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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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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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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镇小王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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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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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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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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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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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庙镇八里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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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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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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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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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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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庙镇五里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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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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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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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7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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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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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城镇大张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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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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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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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7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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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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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城镇寨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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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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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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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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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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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桥镇靳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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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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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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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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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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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保障费用:根据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定标准执行,7.92万元/公顷。
三、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本批次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702人,需安置劳动力人口469人。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对丧失劳动能力和人均耕地0.5亩以下的农业人口,以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对人均耕地0.5亩以上的,采取货币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
四、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应以村委会为单位,采用书面形式于本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395—3101771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本补偿标准有争议的,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2015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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