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国土资源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漯国土资告〔2015〕8号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2014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5月20日以豫政土〔2015〕711号文件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及地类
本批次被征收土地位于召陵区东城产业集聚区、召陵镇久寨徐村、邓襄镇张庄村和万金镇宋庄村。征收召陵区召陵镇谢庄村耕地1.6912公顷、林地1.7820公顷、其它用地0.0270公顷,李村村耕地1.5898公顷、其它用地0.1194公顷,久寨徐村集体建设用地0.6387公顷,刘庄村耕地1.6012公顷,岗赵村耕地3.1932公顷、其它用地0.1402公顷;征收万金镇宋庄村集体建设用地0.6396公顷;征收邓襄镇张庄村耕地1.4150公顷、其它用地0.0312公顷,总面积12.8685公顷(其中耕地9.4904公顷)。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标准进行补偿。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按照《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人民政府关于调整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据实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为1.8万元/公顷。
应补偿的征地补偿安置费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数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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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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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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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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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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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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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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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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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镇谢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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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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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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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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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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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镇李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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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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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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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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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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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镇久寨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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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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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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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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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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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镇岗赵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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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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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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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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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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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镇刘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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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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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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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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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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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金镇宋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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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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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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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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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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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襄镇张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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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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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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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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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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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保障费用:根据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定标准执行,7.92万元/公顷。
三、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本批次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402人,需安置劳动力人口229人。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对丧失劳动能力和人均耕地0.5亩以下的农业人口,以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对人均耕地0.5亩以上的,采取货币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
四、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应以村委会为单位,采用书面形式于本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395—3101771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本补偿标准有争议的,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2015年6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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