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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漯自然资告【2019】17号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02日        浏览:1952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漯自然资告〔201917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2019年度第十二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方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9115日以豫政土〔20191138号文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及地类

        本批次被征收土地位于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召陵区召陵镇李村村和翟庄街道大河村、王裴村。征收召陵镇李村村耕地1.0767公顷,翟庄街道大河村耕地0.0043公顷、园地1.8625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5公顷,王裴村耕地2.0793公顷、园地0.0159公顷、林地0.3385公顷、其他农用地0.0111公顷,总面积5.3898公顷(其中耕地3.1603公顷)。

        二、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标准进行补偿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按照《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人民政府关于调整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据实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为1.8万元/公顷。

        应补偿的征地补偿安置费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数额如下:

        单位:公顷、万元

        被征地单位

        征地面积

        征地补偿安置费标准

        补偿数额

        青苗费

        备注

        李村村

        1.0767

        85.5

        92.0579

        1.9381

        大河村

        1.8683

        85.5

        159.7397

        0.0077

        王裴村

        2.4448

        85.5

        209.0304

        3.7427

        3、社会保障费用:根据社会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定标准执行,计62.85万元/公顷。

        三、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本批次征收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口525人,需安置劳动力人口313人。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对丧失劳动能力和人均耕地0.5亩以下的农业人口,以货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对人均耕地0.5亩以上的,采取货币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其中社会保险安置按市人社部门审核意见(漯人社函〔201951号)执行。

        四、被征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应以村委会为单位,采用书面形式于本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395—3101771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本补偿标准有争议的,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20191129

        李村村

        1.0767

        85.5

        92.0579

        1.9381

        大河村

        1.8683

        85.5

        159.7397

        0.0077

        王裴村

        2.4448

        85.5

        209.0304

        3.7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