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
公 告
漯政土〔2011〕7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2010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2010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1年4月28日以豫政土〔2011〕320号文件批复,其批准用途为基础设施、住宅及商业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本批次被征收土地位于高铁以东源汇区阴阳赵乡大吴庄村、古城村、杨庄村、胡庄村、井李村、西河村等6个行政村,干河陈乡东吴庄村及空冢郭乡潘庄村,征收集体耕地26.5566公顷、其他农用地2.8567公顷,集体建设用地9.307公顷,共计38.7203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09〕87号)进行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 征收土地地类为耕地的,按一季产值进行补偿。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按《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漯政[2009]85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据实计算补偿。
四、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根据人均耕地和征地拆迁的不同情况,对被征地村(组)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不少于两种安置途径;分别采取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第三产业安置,涉及拆迁住宅的采取住宅安置。
五、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登记期限:二○一一年 月 日至二○一一年 月 日
登记地点: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国土资源局源汇分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补偿登记的,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利,其登记内容以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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