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
公 告
漯政土〔2014〕9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2013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2013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6月9日以豫政土〔2014〕731号文件批复,其批准用途为交通基础设施、商业、工业、住宅和特殊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本批次被征收土地分别位于源汇区阴阳赵镇顿庄村、古城村、大吴庄村、井李村、西河村、杨庄村;郾城区城关镇孟南居委会,沙北办事处小高庄社区居委会,孟庙镇刘庄村。征收源汇区阴阳赵镇顿庄村土地4.8995公顷、古城村土地5.5023公顷、大吴庄村土地6.3729公顷、井李村土地8.9978公顷、西河村土地10.0840公顷、杨庄村土地1.7633公顷,征收郾城区城关镇孟南居委会土地2.0160公顷,沙北办事处小高庄社区居委会土地2.8130公顷,孟庙镇刘庄村土地2公顷,总面积44.6752公顷(其中耕地19.6573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按《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人民政府关于调整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据实计算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按一季产值进行补偿。
(三)社保费用:按《关于公布各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的通知》(豫劳社办〔2008〕72号)文件执行。
四、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被征地村(组)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及住房安置。
五、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登记期限:2014年7月2日至2014年7月12日
登记地点: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国土资源局郾城分局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国土资源局源汇分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补偿登记的,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利,其登记内容以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201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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