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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告漯政土〔2014〕87号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20日        浏览:809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

        公 告

        漯政土〔2014〕8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2014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2014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5月26日以豫政土〔2014〕 615 号文件批复,其批准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本批次被征收土地分别位于召陵区后谢乡白坡村、前谢村、后乡村、方庄村、娄庄村、河东王村,邓襄镇韩庄村,郾城区黑龙潭乡半截塔村,孟庙镇八里村、刘庄村、五里岗村、英张村、张店村,城关镇王堂村。征收召陵区后谢乡白坡村土地6.6406公顷,前谢村土地0.6917公顷,后乡村土地0.7395公顷,方庄村土地0.4782公顷,娄庄村土地4.7117公顷,河东王村土地0.0135公顷;邓襄镇韩庄村土地0.2620公顷;黑龙潭乡半截塔村土地2.8959公顷;孟庙镇八里村土地6.6898公顷,刘庄村土地0.4816公顷,五里岗村土地1.8813公顷,英张村土地4.0785公顷,张店村土地1.3334公顷;城关镇王堂村土地5.3193公顷。总面积36.2170公顷(其中耕地32.6211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按《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人民政府关于调整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据实计算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按一季产值进行补偿。

        (三)社保费用:按《关于公布各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社会保障费用标准的通知》(豫劳社办〔2008〕72号)文件执行。

        四、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被征地村(组)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社会保险安置。

        五、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登记期限:2014年6月12日至2014年6月22日

        登记地点: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国土资源局郾城分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补偿登记的,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利,其登记内容以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201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