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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告漯政土〔2016〕135号

        作者:信息中心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6日        浏览:1445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人民政府征收集体土地

        公 告

        漯政土〔2016〕1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2016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 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2016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方案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于2016年8月11日以豫政土〔2016〕862号文件批复,其批准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本批次被征收土地位于召陵区后谢乡白坡村、邓店村、方庄村、河东王村、后谢村、卢庄居委会、吕仓村、牛赵村、前谢村、清明李村、孙店村、铁炉村、西坡李村、席郭村、小寨杨村、谢庄村、辛庄村。征收召陵区后谢乡白坡村土地4.3777公顷、邓店村土地3.3299公顷、方庄村土地3.3137公顷、河东王村土地0.5890公顷、后谢村土地0.8889公顷、卢庄居委会土地0.9267公顷、吕仓村土地2.9654公顷、牛赵村土地2.5518公顷、前谢村土地3.1816公顷、清明李村土地0.0649公顷、孙店村1.6112公顷、铁炉村土地9.6261公顷、西坡李村土地0.5587公顷、席郭村土地8.7587公顷、小寨杨村土地1.4031公顷、谢庄村土地0.5906公顷、辛庄村土地0.5762公顷,总面积45.3142公顷(其中耕地22.7653公顷)。

        三、征地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安置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按《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人民政府关于调整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据实计算补偿。其中征收耕地的,按一季产值进行补偿。

        (三)社会保障费用:按豫劳社办〔2008〕72号文件执行,计7.92万元/公顷。

        四、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被征地村(组)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采取货币安置、发展第三产业安置、拆迁安置和社会保险安置。

        五、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登记期限: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20日

        登记地点: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补偿登记的,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利,其登记内容以当地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代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