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局、市局各分局、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及服务水平,健全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投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不动产是人民群众的重大财产,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不动产登记是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和维护交易安全的法定制度。权籍测绘工作直接影响到不动产自然状况能否得到准确反映。建立健全针对不动产登记和权籍测绘工作的投诉机制是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工作规范、廉洁、高效开展的重要保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可投诉内容
1.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
如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
2.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
工作人员存在怠政懒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腐败等问题。
3.工作不规范问题。
未依规办事,工作流程不规范,不动产登记结果、地籍图、测绘结果等存在错误不予更正,超时办结业务等问题。
4.工作建议和意见。
包括对人员管理、登记大厅建设、业务办理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投诉请求。
反映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权籍测绘机构的有关情况,或提出相关投诉请求的。
三、投诉渠道
1.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的,可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电话:0395-3177019)投诉、也可拨打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政府服务热线12345投诉。
2.反映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可拨打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88投诉,也可向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395-3185990)投诉。
3.反映工作不规范问题的,可拨打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政府服务热线12345,或直接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559-3001979)投诉,也可登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下载《受理违法测绘行为投诉举报登记表》并发送至lhzrzycgk@163.com投诉。
4.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可向各区政务服务部门、市区信访主管部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及各分局、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
5.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投诉请求的,可向市区信访主管部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及各分局进行投诉。
四、投诉内容办理
投诉内容属本部门办理的,承办机构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办理,并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向相关部门投诉的,相应机构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情况;不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投诉人相应投诉渠道。
特此通告。
附件:受理违法测绘行为投诉举报登记表
受理违法测绘行为投诉举报登记表
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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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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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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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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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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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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