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源汇分局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将巡查工作所需经费以及巡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巡查津贴、补助、巡查装备、工具等费用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同时根据巡查工作实际需要,配备巡查车辆、通讯工具、GPS、照相机、摄像机、计算机、录音笔等专门用于巡查工作的装备器材,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各区监察大队必须配备数码相机。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提升执法效率。一是严格落实案件情况通报和工作情况通报制度。要将巡查发现的违法案件及时通报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国土执法联席会议或有关新闻媒体单位。分局在定期报送巡查工作报告时,同时通报乡镇政府和市局。二是严格约谈问责。辖区内发生违法占用耕地10亩以上或单宗违法案件占用耕地1亩以上的,对所长进行约谈;发生违法占用耕地30亩以上或单宗违法案件占用耕地10亩以上的,对乡镇长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列入执法监察重点监管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对乡(镇)政府的警示约谈,按照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对乡(镇)政府和村级的问责,按照三部委 15号令和《mobile.365-588_Bte365_365football乡村两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漯纪发[2009]2号)等规定进行。三是严格月评奖惩。辖区内当月违法占用耕地总面积不超过3亩且单宗违法占用耕地不超过1亩的,奖励2000元监察工作经费;当月有未报、迟报违法占地行为的,违法占用耕地总面积超过5亩的,单宗违法占用耕地超过3亩的,扣除2000元监察工作经费。奖惩的监察工作经费半年结算一次。对执法监察人员不能履行职责的,每发生一起,对监察人员提出效能告诫,停发当月奖励的监察工作经费;发生2起,监察人员停职检查。
(源汇分局 马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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