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树立良好形象,日前,临颍县国土资源局专门颁发“禁酒令”,严禁工作期间饮酒。
“禁酒令”规定:本系统工作人员除重要外事接待活动外,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宴请、饮酒;严禁部门和单位之间相互宴请、饮酒;严禁任何时侯、任何场合酗酒;星期天、节假日、也要遵循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严禁酒后驾车;工作出差用餐时应主动拒绝用酒;
“禁酒令”不仅不让喝酒,还设置了严格的督察机制和处罚措施。要求纪检监察室、办公室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本规定贯彻情况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下列行为的,一是一律由当事人承担费用;二是造成恶略影响、耽误工作或其它严重后果的,从严从重处理。即:第一次违反“禁酒令”的,在局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第二次违反“禁酒令”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理;违反“禁酒令”三次(含三次)以上,一律诫勉谈话,停职、停薪,清理出国土资源队伍;股、室、队、所一年内先后发生三起以上违反“禁酒令”行为的,对单位通报批评,取消当年一切评先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石桥乡国土资源所副所长宋鹏程看到“禁酒令”后,专门用手机拍了下来,并高兴地称赞说:“这个“禁酒令”太好了,以后谁要再让我喝酒,我就拿出手机上的“禁酒令”让他们看,这可是我们的尚方宝剑啊!”据统计,该局自颁布“禁酒令”十多天来,全局无一人破例饮酒。
(临颍县局 刘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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