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梳理历年来全市批而未征、批而未供土地,逐个批次逐个项目进行认真核对,查找分析原因,帮助制定征地、供地措施。
二是实行征地率、供地率月排名通报制度,对征收率、供地率不达标或落后的县区,及时发出通知提醒,对供地不力的县区,将减少安排用地指标报批。
三是与各县、区对接,研究加快征地、供地对策,按照目标设置倒排工期,针对一些大的工业项目发函到各有关单位,督促其尽快办理供地手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项目供地提供保障。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破解征地、供地过程中出现的难题,从根本上解决提高征地率、供地率问题。同时建立动态巡查制度,确保土地节约集约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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