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解决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突出问题,日前,临颍县国土资源局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一是“不想为”问题。对上级机关决策部署的事项以各种理由不传达、不贯彻、不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对在涉及两个以上地区或部门协调办理的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主办者不主动牵头协调,协办者不积极配合,致使工作延误的;对辖区内出现的违法用地未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或纵容、庇护的;对服务意识不强,群众感情淡漠,为群众办事“踢皮球”“中梗阻”,找客观理由拖着不办,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办的;对作风散漫,纪律涣散,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日午间饮酒,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的。
二是“不敢为”问题。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问题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迁就的;对未按职责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人和事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造成重大损失;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
对在服务保障全县重点项目、重大任务中,特别是在招商引资中政策不落实、服务不到位;在征地拆迁中不敢依法较真碰硬;在服务项目建设中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影响项目建设进展的;对工作找借口、打折扣、推诿扯皮,配合工作不力、延误工作进度的。
三是“不会为”问题。对上级机关安排的工作推进不力,没有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对无正当理由,未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本地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公开承诺事项、与市局、县政府签订的工作目标等;由于客观原因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但未及时报请相关领导同意的;对上级项目政策资金应申请而不申请,分配、使用过程跟进不到位,导致资金拨付不及时、项目不落地,政策资金被上级收回,影响本地经济发展的;对涉及群众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合理诉求,缺乏办法,处置不力,导致群众集体上访、重复上访或者激化社会矛盾的;对按要求需要评估、论证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没有进行评估、论证,造成不良后果的。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主要分学习动员、自查摸底、整改建制、检查验收四个阶段,从即日起到10月底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