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培训提素质。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交流、老带新等方式强化工作人员熟知法律法规、掌握操作技能,确保在工作人员服务中答复咨询清楚、指导填表熟练、审核资料准确。
二是建章立制强管理。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工作不推、不拖。制定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管理办法,强化受理、初核、调查职责;加强业务评价考核管理,实行单件业务差错统计,年终统一考核奖惩。
三是集中会审促效率。推行“集中会审制”,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由受理人员接件后,报业务会议集中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是否补正材料、是否准予登记等,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办结,提高办事效率。
四是专题研究破难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登记发证审查签字、授权不动产登记职责、地籍档案存放、土地权属争议纠纷调处职责划分等问题。针对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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